美国新法下80万美元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美国移民法允许某些以就业为基础的非公民移民投资1,050,000美元(800,000美元投资到目标就业区域或基础设施项目)到一个新的商业企业(NCE)—也称为EB-5项目—并且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而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获得绿卡)。 投资者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也有资格申请绿卡。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局(USCIS)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直接投资模式中,投资者将资金直接投资于NCE,NCE将负责创造所需的就业机会,因此也被视为创造就业机会的实体(JCE)。相比之下,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的EB-5资金由区域中心管理,其投资的经济实体中有多个NCE,NCE和JCE通常是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