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法下80万美元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美国新法下80万美元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绿卡

美国移民法允许某些以就业为基础的非公民移民投资1,050,000美元(800,000美元投资到目标就业区域或基础设施项目)到一个新的商业企业(NCE)—也称为EB-5项目—并且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而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获得绿卡)。 投资者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也有资格申请绿卡。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局(USCIS)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直接投资模式中,投资者将资金直接投资于NCE,NCE将负责创造所需的就业机会,因此也被视为创造就业机会的实体(JCE)。相比之下,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的EB-5资金由区域中心管理,其投资的经济实体中有多个NCE,NCE和JCE通常是分开的。

202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一项新法律。根据于5月14日开始生效的该法律,最低80万美元的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计划将持续到2027年9月30日。2027年1月,这个80万美元(包括标准的105万美元)的投资金额将被调整(之后每隔五年调整一次)。 每个财政年度(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约有10000个移民签证名额分配给了EB-5投资移民类别。该新法将这约10000个EB-5签证名额的32%,即约3200,专门保留给投资到USCIS指定的目标就业区(TEA) —农村地区(20%,2000)和高失业率区(10%,1000)—和基础设施项目(2%,200)。 由于这些签证名额是专门保留的, TEA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者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绿卡申请可以获得优先处理。

根据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每月签证排期,2022年12月,对于出生于中国大陆的基于该法律下80万美元的TEA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者绿卡申请无排期。

 TEA(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是指(在投资时):(1) 农村地区农村地区要求其人口不能超过20,000, 不得位于大都会统计区(MSA) (由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指定)或与人口为20,000或以上的城市或城镇接壤(人口统计数据必须得到美国最近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数据的支持); (2) 高失业区 (需指定): 国土安全部部长可以指定一个人口普查区域或邻近的人口普查区域为高失业区,如果该区是NCE的主要经营所在地、且根据该区域劳动力就业衡量标准加权平均后的该区域的失业率至少为美国全国平均水平的150% ((失业数据可以从美国社区调查(ACS)和当地失业统计(LAUS)中获得))。

基础设施项目是指:(1) 已提交或批准的商业计划中的资本投资项目;(2) 该项目由政府实体(如联邦、州或地方机构或当局)管理; (3) 作为创造就业实体的政府实体与区域中心或新的商业企业签订合同,从投资者或新的商业企业获得区域中心计划下的资本投资;(4) 该资本投资用于维修、改进或建造公共工程项目。

选择TEA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者允许向NCE投资最低80万美元,而不是标准的最低投资额105万美元。

投资者可以独立投资TEA项目(需直接创造工作)或通过新区域中心计划与其他投资者一起投资TEA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允许运用合理的经济或统计方法来计算创造的工作,包括间接的和诱导性的工作)。 不过,自2022年5月14日起,独立投资者不能通过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来申请绿卡。

本文在此仅对通过区域中心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进行重点、概略性的讨论。如果您需要详细了解EB-5投资移民信息,可前往USCIS官网www.uscis.gov查询。

区域中心投资的财务和移民风险及应对

财务风险及应对

EB-5投资者通常面临相当大的财务风险,因为 USCIS要求这些投资者对其投资资本在永久绿卡被批准之前都要处于风险之中并承担风险。实际上,所有EB-5申请人都应考虑到投资失败而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当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仔细检查每个项目的潜在风险因素来降低财务风险。

寻找合适的EB-5投资项目的第一步, 是在两种投资选择之间做出决定:直接投资模式和EB-5区域中心计划。在直接投资项目中,申请人直接投资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没有第三方介入。此外,至少十个全职就业机会必须由这个新的商业企业直接产生。

相比之下,EB-5区域中心计划则由区域中心管理EB-5投资资本,并允许投资者享受更宽松的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对于区域中心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允许最多九个符合要求的全职职位间接创造,包括由诱导性工作创造的,但这个数字必须是根据合理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诱导性工作是指新的直接和间接员工将其收入用于消费和服务时所创造的间接工作岗位。间接和诱导性工作是项目整体经济影响的结果,得以计算这些工作使EB 5区域中心计划投资者更容易创造至少10个新的工作岗位。

无论EB-5区域中心计划下的新商业企业属于哪个行业,投资者都应该对项目管理、区域中心赞助商(如果有的话)和资本结构进行深入研究。如果一个项目的商业计划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和支持,项目资金来源不严重依赖EB-5投资,该区域中心的过往投资移民申请未曾被 USCIS拒绝等,EB-5申请人应该可以比较放心地进行投资。

在审查潜在项目时,投资者应仔细审查项目的综合性商业计划 (由区划中心提供的该商业计划应满足Matter of Ho,22 I&N Dec. 206, 213 (Assoc. Comm. 1998) 一案中列举的具体要求且具有可信度)。如果新的商业企业有充足的创造就业机会的潜力或未完工项目已经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投资者投资到该项目的移民风险将大大降低。项目的目标应该是为每个投资者创造至少1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并考虑到任何可能的延误或不可预见的挑战。不过度依赖EB-5资金的EB-5项目往往具有较低的移民风险。有银行优先贷款的EB-5项目也可以降低EB-5投资者的移民风险。

独立投资一个NCE的投资者也须提供满足Matter of Ho条件的具有可信度的综合性商业计划(通常由专业第三方提供)。无论是直接创造工作机会的独立投资或是通过区域中心计划的与其他投资者一起的投资,投资者都必须通过履行日常管理职责或参与经营决策来管理所投资的NCE。对于通过区域中心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由于投资者至少两个以上,投资者可选择以参与NCE经营决策的方式,如成为NCE董事会成员或拥有投票权的合伙人之一来满足该条件。

移民风险及应对

在很多情况下,移民风险对EB-5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决定投资者能否成功移民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投资的项目能否按计划进行,尤其是能否创造符合要求的至少十个就业机会。

 一旦投资者通过区域中心计划投资了TEA或基础设施项目,该投资者便可以提交I-526E投资移民申请表格了(独立投资者则是提交I-526表格)。 但在此之前,区域中心必须先向USCIS就每一个投资项目提交I-956F表格。区域中心须提交包括针对特定投资项目的综合商业计划及基于经济和统计上有效和透明的方法做出的关于预估就业机会创造的可信经济分析在内的文件。

就申请人的I-526E(包括I-526)表格而言,申请人首先要提供项目投资的证据。申请人的所有具有所有权和合法来源的个人所得如现金、动产或不动产、以申请人个人主要承担担保责任的贷款(贷款人必须是申请人而不能是NCE)、以及受赠礼物等均可用于投资。所有投资资本均须以投资时的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公允市场价值估值。投资资本两年以内不得退出投资。

  • NCE投资证明

用于证明投资已经完成或正在积极进行过程中的证据包括NCE的银行对账单、贷款证明、托管账户记录(EB-5投资资本通常存在托管帐户中,直到投资者的I-526E申请获得批准;如果NCE位于TEA中,则必须与I-526E表格一起提交TEA指定的证据) 等。

  • 合法资金来源

 准备I-526E (包括I-526) 申请最具挑战性的方面之一是申请人需要证明其EB-5投资资金,包括用于支付管理费的资金,是合法获得的。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是所投资资本的合法所有者并且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资本(lawful source of funds)。 通过非法手段(如犯罪活动及在美国境内通过非法工作取得的工薪收入也属于通过非法手段所取得的收入) 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任何财产均不会被 USCIS认可为合法所得资本。USCIS会追本溯源地详细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资金来源证据。申请人必须尽可能准确和完整地从源头追踪其投资资金流动的全过程。

当然,每个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会有所不同,所需提供的证据也会相应不同。常见的有工薪所得,财产出售所得,企业经营所得,礼物或贷款等等,视每个申请人(或“投资人”)的具体情况。

投资资本还可包括申请人出具的满足特定条件的支付承诺。 申请人出具的支付承诺(类似于“本票”)必须由申请人个人、主要对本票债务负责,并以申请人的资产对票据进行充分担保。任何担保权益都必须在资产所在依法予以完善(如抵押物登记公示等)。 此外,为本票担保的资产:(i)不能包括移民投资公司的资产; (ii) 必须具体指明为本票担保; (iii) 必须能够被美国票据持有人完全扣押。本票的公允市场价值取决于其现值,而不是任何不同时间的价值。此外,要作为资本投资,本票下的几乎所有到期款项必须在两年内支付且不能延期。

关于投资人用贷款或受赠礼物,如父母赠送的礼物,作为投资资本,投资者需要证明赠与投资者的礼物或出借投资者的贷款是诚信的、不是为了规避合法资金来源的要求。对于父母赠送的礼物为投资资本,申请人也需提供证据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如父母工作所得。贷款人如果不是银行,也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所贷资金的合法来源。

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新法下申请人必须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 外国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提交任何国家的企业纳税证明、或类似文件
    • 个人纳税申报表,包括过去七年内(或USCIS确定的以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的另一个期间)向美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税收管辖区提交的个人纳税申报表,包括收入、特许经营权、财产(无论不动产,动产或无形资产)或任何其他种类的纳税申报表;
    • 任何其他用于证明支付投资资本或管理费的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
    • 关于判令投资者需支付金钱的判决的证据,包括:(1)经认证的判决的复印件,及关于所有未决的政府的民事或刑事诉讼,政府行政程序以及涉及美国境内外任何法院就任何私人民事诉讼(待决或其他情形)对投资者作出的有可能涉及金钱的判决的证据; (2)所有代表投资者向美国转移用于满足资本要求的任何资金的人员的身份。

我们会根据您投资资金来源的具体情况,帮助您提交符合USCIS要求的证明资金来源合法的所有材料。

  • 创造就业机会的潜力

I-526E (包括I-526) 表格必须证明投资资本将在投资者开始有条件居留后两年内用于创造至少十个合格的工作岗位。为此,NCE的商业计划应包括根据企业性质和预计规模在未来两年内企业将需要至少十个全职工作岗位并提供招聘时间表。

一旦USCIS批准申请人的I-526E (或I-526) 表格,申请人便有资格申请两年的临时绿卡,并且移民美国后可在美国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在两年临时绿卡期限到期前的三个月以内,投资者可提交I-829表格,证明EB-5资金仍处于风险之中及EB-5投资创造了至少10个就业机会,申请取消临时绿卡身份条件。如果USCIS审查并批准I-829申请,就会授予申请人永久绿卡。

TEA或基础设施项目EB-5投资签证的预期费用

 要完成EB-5指定区域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流程,投资者需分别向USCIS提交三份申请:I-526表格(独立投资者)或I-526E表格(通过区域中心计划的投资者) (申请投资移民绿卡)、 I-485表格(申请注册永久居留权或调整身份,如果在美国境内)或DS-260表格(提交给美国使领馆的移民签证申请,如果在美国境外)、 及I-829表格(取消临时绿卡居民身份条件的申请)。

            I-526E (I-526) 表格

    • 初始投资资本总额  $ 800,000
    • USCIS申请费 $ 3,675 + $85(指纹费)+ $ 1,000 (EB-5诚信基金费用,2022年10月1日起适用于I-526E表格)
    • 其他费用:可能包括律师费、项目管理费(每个区域中心可能 不同)及汇款费等

           I-485表格(如有签证名额可用,可与I-526或I-526E表格同时提交)

    • USCIS申请费 $ 1,140 + $85(指纹费)
    • USCIS申请费(单独申请的每名14岁以上的家庭成员) $ 1,140
    • USCIS申请费(与申请人一起申请的每位14岁以下的家庭成员) $ 750
    • 其他费用还可能包括律师费和汇款费等

         DS-260表格:$345/每人 + 其他费用(如体检费)

         I-829表格:

    • USCIS申请费 $ 3,750 + $85(指纹费)
    • 其他费用还可能包括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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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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