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2022年3月新法下美国指定区域中心80万美元投资移民及有关注意事项

再谈2022年3月新法下美国指定区域中心80万美元投资移民及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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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美国移民局指定区域中心投资最低80万美元获得绿卡

202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一项新法律。根据于同年5月14日开始生效的该法律,最少80万美元的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计划将持续到2027年9月30日。2027年1月,这个80万美元 (包括标准的105万美元) 的投资金额将被调整(之后每隔五年调整一次)。 每个财政年度(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约有10000个移民签证名额分配给了EB-5投资移民类别。该新法将这约10000个EB-5签证名额的32%,即约3200,专门保留给投资到移民局指定的目标就业区(TEA) —农村地区(20%,2000)和高失业率区(10%,1000)—和基础设施项目(2%,200)。 由于这些签证名额是专门保留的, TEA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者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绿卡申请可以获得优先处理。

TEA(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指(在投资时):

  • 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要求其人口不能超过20,000, 不得位于大都会统计区(MSA) (由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指定)或与人口为20,000或以上的城市或城镇接壤(人口统计数据必须得到美国最近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数据的支持)。 

  • 高失业率地区 (需指定):国土安全部部长可以指定一个人口普查区域或邻近的人口普查区域为高失业区,如果该区是新的商业企业(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NCE)的主要经营所在地、且根据该区域劳动力就业衡量标准加权平均后的该区域的失业率至少为美国全国平均水平的150% ((失业数据可以从美国社区调查(ACS)和当地失业统计(LAUS)中获得))。

基础设施项目指:

  • 已提交或批准的商业计划中的资本投资项目;

  • 该项目由政府实体(如联邦、州或地方机构或当局)管理;

  • 作为创造就业实体的政府实体与区域中心或新的商业企业签订合同,从投资者或新的商业企业获得区域中心计划下的资本投资;

  • 该资本投资用于维修、改进或建造公共工程项目。

不过,自2022年5月14日起,独立投资者不能通过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来申请绿卡。

投资者的最低80万美元将会通过区域中心投资到一个NCE—也称为EB-5项目—并且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而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获得绿卡)。投资者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也有资格申请绿卡。

通过指定区域中心的投资对于投资者来说相对比较省心,不用亲自参与所投资实体的具体经营管理,但需要选对区域中心和投资项目。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证明投资者用于支付投资资金及相关转帐手续费、项目管理费、律师费及移民局收费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投资者有关注意事项

本月通过指定区域中心递交的投资移民申请,如果被批准,目前签证仍无排期(current)。但对这个类型投资移民感兴趣的朋友应及早做出决定,尤其是家有快满21岁、未婚的孩子的朋友。如果移民局批准了投资者的I-526E表格,而因为被批准的此类投资移民申请人众多、超出了可用签证名额而需要等待签证排期,孩子的年龄将定格在移民局在每月签证公告中告知有签证可用、孩子由作为投资者的父母一方代为提交绿卡申请(如果人已在美国, 则是递交转换身份申请)之日。目前此类签证无排期并不代表您的申请(I-526E)被批准时签证仍无排期。因此,最好的准备就是一切尽快:尽快作出决定、尽快准备好符合移民局要求的材料、并递交给移民局。

EB-5投资者通常面临相当大的财务风险,因为移民局要求这些投资者对其投资资本在永久绿卡被批准之前都要处于风险之中并承担风险。实际上,不仅仅是通过指定区域中心投资的投资者,所有EB-5的投资者都应考虑到投资失败而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EB-5区域中心计划由区域中心管理EB-5投资资本,并允许投资者享受更宽松的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对于在 TEA 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允许最多九个符合要求的全职职位间接创造,包括由诱导性工作创造的,但这个数字必须是根据合理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诱导性工作是指新的直接和间接员工将其收入用于消费和服务时所创造的间接工作岗位。间接和诱导性工作是项目整体经济影响的结果,得以计算这些工作使EB 5区域中心计划投资者更容易创造至少10个新的工作岗位。

无论EB-5区域中心计划下的新商业企业属于哪个行业,投资者都应该对项目管理、项目承建商及其他参与者、和项目资本结构进行研究。如果一个项目的商业计划在实际中按计划执行和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不严重依赖EB-5投资,该区域中心的过往投资移民申请记录良好(未曾被移民局拒绝过)等,EB-5申请人应该可以比较放心地进行投资。

在审查潜在项目时,投资者(最好与其律师一起)应仔细审查项目的综合性商业计划 ((该商业计划由区域中心提供,其应满足Matter of Ho,22 I&N Dec. 206, 213 (Assoc. Comm. 1998) 一案中列举的具体要求且具有可信度))。如果新的商业企业有充足的创造就业机会的潜力或未完工项目已经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投资者投资到该项目的移民风险将大大降低。项目的目标应该是为每个投资者创造至少1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并考虑到任何可能的延误或不可预见的挑战。不过度依赖EB-5资金的EB-5项目往往具有较低的移民风险。有银行优先贷款的EB-5项目也可以降低EB-5投资者的移民风险。

一旦投资者通过指定区域中心投资了TEA或基础设施项目,该投资者便可以提交I-526E投资移民申请表格了。 在此之前,区域中心必须已经向移民局就每一个投资项目提交了I-956F表格。

就申请人的I-526E 表格而言,申请人首先要提供项目投资的证据(如果区域中心收到了投资人的投资款,会提供相关证据)。申请人的所有具有所有权和合法来源的个人所得如现金、动产或不动产、以申请人个人、主要承担担保责任的贷款(贷款人必须是申请人而不能是NCE)、以及受赠礼物等均可用于投资。所有投资资本均须以投资时的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公允市场价值估值。投资资本两年以内不得退出投资。

  • NCE投资证明

用于证明投资已经完成或正在积极进行过程中的证据包括NCE的银行对账单、贷款证明、托管账户记录。EB-5投资资本通常存在托管帐户中,直到投资者的I-526E申请获得批准;如果NCE位于TEA中,则必须与I-526E表格一起提交TEA指定的证据等。 这些材料指定区域中心一般都会提供。

  • 合法资金来源证明

准备I-526E 申请最具挑战性的方面之一是申请人需要证明其EB-5投资资金,包括用于支付管理费的资金,是合法获得的。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是所投资资本的合法所有者并且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资本(lawful source of funds)。 通过非法手段(如犯罪活动及在美国境内通过非法工作取得的工薪收入也属于通过非法手段所取得的收入) 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任何财产均不会被移民局认可为合法所得资本。移民局会追本溯源地详细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资金来源证据。申请人必须尽可能准确和完整地从源头追踪其投资资金流动的全过程(完整的资金链,中间没有断开)。

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新法下申请人必须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 外国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提交任何国家的企业纳税证明、或类似文件;

  • 过去七年投资者的个人纳税申报表;

  • 任何其他用于证明支付投资资本或管理费的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

  • 关于判令投资者需支付金钱的判决的证据,包括:(1)经认证的判决的复印件,及关于所有未决的政府的民事或刑事诉讼,政府行政程序以及涉及美国境内外任何法院就任何私人民事诉讼(待决或其他情形)对投资者作出的有可能涉及金钱的判决的证据; (2)所有代表投资者向美国转移用于满足资本要求的任何资金的人员的身份。

当然,每个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会有所不同,所需提供的证据也会相应不同。常见的有工薪所得,财产出售所得,企业经营所得,礼物或贷款等等,视每个申请人(或“投资人”)的具体情况。

关于投资人用贷款或受赠礼物,如父母赠送的礼物,作为投资资本,投资者需要证明赠与投资者的礼物或出借投资者的贷款是真实的、不是为了规避合法资金来源的要求。对于将父母或他人赠送的礼金作为投资资本,申请人还需提供证据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即如何合法取得的),如父母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所得有多少、有多少花费、最后存下来的这笔用于投资的金额。如果投资人用自己拥有的房地产做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投资人应证明购买抵押房产的合法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应表明是用于EB-5项下的NCE投资或者投资者可自由支配该笔贷款。

关于其他资金来源,只要是合法的,均可满足相关要求。有中国大陆投资者甚至以自己所投资的大陆公司的股份及应得而尚未分配的利润从公司获得贷款用来作为投资款。如果您选择我们作为您的律师代理您,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一个最适合您的方案,并就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相应证据材料给出我们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一旦移民局批准申请人的I-526E 表格,申请人便有资格申请两年的临时绿卡,并且移民美国后可在美国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在两年临时绿卡期限到期前的三个月以内,投资者可提交I-829表格,证明EB-5资金仍处于风险之中及EB-5投资创造了至少10个就业机会,申请取消临时绿卡身份条件。如果移民局审查并批准I-829申请,就会授予申请人永久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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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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