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警示|USCIS 新政重磅落地:调整身份不再是常规移民途径,绿卡申请难度显著提升
Lunbing C. Altaffer
2026年5月21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了政策备忘录 PM-602-0199,标题为 “调整身份属于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恩惠事项,是允许申请人免除常规领事签证程序的特殊救济”。随后发布的新闻稿强调,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45条(INA § 245),调整身份(AOS)一般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获得批准。该政策并未取消您提交I-485表格的权利,也未改变法定资格规则。但它标志着移民局回归更严格、传统的法律解释:调整身份是一项属于自由裁量权行使范畴的行政恩惠,而非权利。移民局官员现在必须更严格地权衡全部情况,并通常期望大多数申请人通过海外领事程序(移民签证)获得绿卡,而不是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新政核心要点
调整身份不再被视为常规移民途径,而是属于行政恩惠性质的特殊救济。USCIS官员必须进行更严格的全面情况评估(totality of circumstances),只有在案件确实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 “特殊情形” 下,才可能行使有利裁量权。
调整身份长期以来允许已经在美国境内(经检查并获准入境或假释)符合条件的个人无需离开美国即可申请绿卡,从而避免前往美国驻外使领馆进行领事处理,后者可能面临更长的等待时间、旅行风险以及潜在的非法居留处罚。
新备忘录重申了移民上诉委员会(BIA)的长期判例,例如《Matter of Blas》(1974年),即调整身份是 “特殊的”,因为它绕过了常规的领事程序。移民局现在要求官员仅在案件明显符合美国最佳利益时才行使有利裁量权。不利因素——如移民违规、未经授权就业、逾期居留或与非移民意图不符的行为——将受到高度重视。而积极因素(如家庭纽带、良好品格、对美国的贡献)必须足以抵消不利因素。调整身份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要证明为什么移民局应该行使裁量权并做出对其申请有利的决定。
根据新闻稿,此举旨在恢复法律的原意:鼓励正确使用移民系统、减少被拒后逾期居留的情况,并将资源重新分配到入籍、犯罪和贩运受害者保护等优先事项上。
不同申请人群受影响分析
- 就业为基础的申请人(特别是H-1B和L-1等双重意图签证):受影响可能相对较小,因为长期以来承认的“双重意图”规则允许临时工作者在不违反非移民身份的情况下追求永久居留。但双重意图本身不足以获得有利裁量——官员仍将全面评估案件。
- 家庭为基础及其他非移民类别(例如F-1学生、B-1/B-2访客):这些申请人很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审查。超出临时目的的居留或将临时签证作为 “跳板” 来获得绿卡的行为将被视为负面因素。
- 待决申请:该指导适用于所有尚未裁决的案件,包括已提交的申请。预计会出现更多证据请求(RFE)、详细面试和上级审查。基于自由裁量的拒绝必须包含对积极和消极因素的书面分析。
- 提交权利依然存在: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您仍可提交I-485表格。待决申请仍可用于申请工作许可(EAD)和预先假释(Advance Parole),但若I-485最终被拒,这些许可可能被撤销。
备忘录并未提供 “特殊情况” 的清单。官员将继续采用个案分析、全面情况评估的方式。
重要例外与特殊类别
该政策并非绝对。备忘录及其脚注明确承认多项例外:
- 非自由裁量(强制性)类别:如NACARA、HRIFA以及难民/庇护身份调整(INA § 209)等,只要符合法定要求,通常必须批准。
- 双重意图非移民类别:在H-1B、L-1等身份下申请调整身份并不必然与维持该身份相冲突,但双重意图本身不足以获得批准。
- 仅能通过调整身份实现的类别:包括许多VAWA自请愿人、庇护者和难民以及某些人道主义类别。
- INA § 245(c)的法定例外: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21岁以上公民的父母)享有强大豁免权,可免于未经授权就业、提交时身份不合法、未能维持连续合法身份等常见障碍。尽管如此,自由裁量权仍然适用。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仍是受新政策影响最小的群体之一,但仍需证明批准调整身份符合整体情况。
更强有力的途径:EB-1、EB-2国家利益豁免(NIW)及其他类别
在当前政策下,某些就业为基础的类别能提供更有利的自由裁量论据:
- 强大的积极因素:EB-1(杰出能力、杰出教授/研究员、跨国企业高管)和EB-2 NIW基于申请人对美国的特殊贡献或国家重要性,能直接满足 “符合美国最佳利益” 的标准。
- 自请愿:无需美国雇主担保或PERM劳工认证,减少了潜在不利因素。
- 与双重意图更好匹配:将国家利益证据与合法双重意图身份结合,能形成强有力的支持论据。
传统PERM为基础的EB-2/EB-3以及大多数家庭类别则缺乏这种“对美国有益”的内在叙述,可能面临更大审查。
实用应对策略
- 全面评估案件风险: USCIS官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将对全部相关因素进行全面情况评估。特别需要重点梳理以下可能被视为重大不利因素的内容:
• 任何移民法律或非移民身份条件的违规;
• 曾经的欺诈或虚假陈述行为;
• 入境、假释或签证申请时的违规;
• 与非移民身份目的不符的行为;
• 未遵守入境或假释条件,以及未按预期离境;
• 尤其是在有明显永久居留意图却未通过正常移民签证程序的情况。 - 严格维持合法身份:过去只要在提交I-485时处于合法身份即可,但根据新政策,在绿卡被正式批准之前,必须持续维持合法非移民身份。任何期间的逾期居留(unlawful presence)或其他违返移民法律法规的情形,都可能被视为重大不利因素,大幅降低获批机会。
- 审慎选择申请路径:对部分申请人而言,领事程序现在可能更安全或更快。我们可帮助您精准评估非法居留处罚风险及各使领馆处理时效。
- 积极探索替代途径:如果您的背景符合条件,EB-1、EB-2国家利益豁免(NIW)或其他高端就业类别可能提供更强的获批路径。雇主担保策略也应及早重新评估。
- 尽早专业规划:提前准备完整材料、预判面试中可能被追问的“为何选择境内调整”等问题,并制定多套备用方案。
我们律所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根据当前执法环境为每位客户量身定制策略。我们会全面审查您的移民历史和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方案,并在调整身份、领事程序、上诉或豁免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代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考虑绿卡申请,或已有待决的I-485申请,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咨询。及早规划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建议。移民政策变化迅速,请咨询合格的移民律师以获取针对您个案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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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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